
??1.要式性:承兌行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??
??簽名剛性要求??:承兌人必須在匯票??正面??記載“承兌”字樣、簽章及承兌日期,缺失任一要素則承兌無效。
??案例??:
某公司財務經理僅在匯票背面簽字并寫“同意”,法院認定承兌無效——因未在正面記載“承兌”字樣,違反法定形式。
??2.無因性:承兌效力獨立于基礎交易??
??風險隔離規(guī)則??:即使買賣合同被撤銷(如貨物質量糾紛),銀行對善意持票人仍須付款。
??反例??:
丙公司持銀行承兌匯票索款,銀行以“出票人未交貨”拒付被法院駁回——承兌效力不受基礎關系瑕疵影響。
??3.不可撤銷性:承兌后不得單方撤回??
??例外情形??:
持票人同意撤銷(需書面確認);
票據記載事項不完整(如金額涂改)導致票據整體無效。
商業(yè)匯票承兌的三大類型與法律責任
??1.銀行承兌匯票:銀行信用加持的付款承諾??
??承兌人資質??:銀行需具備金融許可證且業(yè)務范圍包含票據承兌。
??銀行責任??:承兌后成為主債務人,即使出票人賬戶余額不足,銀行也須墊付票款。
??2.財務公司承兌匯票:集團內部的信用工具??
??主體限制??:僅企業(yè)集團財務公司可承兌,且需具備票據業(yè)務資質。
??案例??:
某汽車集團財務公司為子公司承兌匯票,子公司破產后財務公司仍向持票人付款——體現承兌的獨立性。
??3.商業(yè)承兌匯票:企業(yè)信用的直接體現??
??承兌人身份??: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(如貿易公司、工廠)。
??法律責任??:付款人承兌后即為票據主債務人,若到期拒付將面臨追索訴訟及信用懲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