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美國法官裁定,BP在四年前的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存在“嚴重疏忽”,這可能使BP再支付近180億美元罰金。而該公司已經(jīng)為此支出超過420億美元費用。墨西哥灣漏油事件是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一場環(huán)境災難。
  周四的判決由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市的美國地區(qū)法官Carl Barbier做出,BP表示將要上訴。去年Barbier法官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判,以確定誰應該為2010年4月20日的BP油井平臺爆炸和漏油事件負責。這次事故使11名工人喪失,漏油持續(xù)近三個月,并蔓延到好幾個州的海岸線。
  Barbier判決,BP負有主要過失,本案涉及的其他兩家公司Transocean(RIG.N: 行情)和Halliburton(HAL.N: 行情)沒有太多責任。災難發(fā)生,是因為涌出的甲烷氣體在Deepwater Horizon鉆井平臺上引發(fā)爆炸,當時該平臺正在路易斯安那州附近海域一英里深的Macondo 252號油井作業(yè)。
  雖然Barbier還沒有依據(jù)聯(lián)邦《潔凈水法案》確定漏油造成的破壞,或判定泄漏了多少桶原油,不過密西根大學法學教授、前司法部環(huán)境犯罪部門負責人David Uhlmann表示,這個判決“大大增加了”BP根據(jù)該法案所要承擔的民事處罰責任。
  路透此前進行的計算顯示,根據(jù)處罰最重的“嚴重過失”計算,罰金可能高達176億美元。這個數(shù)額遠高于“過失”判決的罰金上限45億美元。
  BP僅按照《潔凈水法案》撥留35億美元罰金,但清理、補償和賠償金撥備總計超過420億美元。
  “法庭判定漏油是‘由于BP的嚴重疏忽或故意瀆職’,”Barbier法官在書面判決中稱,“BP的行為是不計后果的。”
  作為回應,BP稱將對判決表示異議,因其認為該案并未達到“嚴重疏忽”標準,“BP認為若公正地看待該案,則并不支持地區(qū)法院的錯誤判決。”
  法律和商業(yè)專家稱,如果維持嚴重疏忽的判決,將會為深水鉆探和其他高風險行業(yè)樹立新的嚴苛標準,并提高其責任風險。
  在美國圣母大學教授國際金融的Gianna Bern談到能源行業(yè)時稱,該案將產(chǎn)生“長期影響”,“潛在責任現(xiàn)在很高,限制了這類活動的參與者數(shù)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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