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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星海音樂學院考研復試信息已經(jīng)公布,請大家參考,具體信息以星海音樂學院官網(wǎng)發(fā)布的信息為準。
星海音樂學院2021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辦法
根據(jù)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<2019年面向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地區(qū)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教學廳〔2018〕12號)精神和《關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地區(qū)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司〔2020〕9號)要求,結合學校實際情況,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總則
(一)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,堅持能力、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,突出對考生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創(chuàng)新能力的考查。
(二)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同時考查考生音樂基礎能力與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創(chuàng)新能力和綜合素質,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(三)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學科特點,進一步完善考核方案,充分發(fā)揮和規(guī)范導師群體在考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,嚴格考試程序,加強過程監(jiān)管,確??荚嚭弯浫」焦?/p>
(四)制定防疫方案,堅持疫情防控期間不發(fā)生考生與考官、工作人員大規(guī)模的流動和聚集政策,確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穩(wěn)進行。
(五)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國家下達專項專用,不得挪用。
(六)成立招生領導小組,領導小組負責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方針、政策、規(guī)定、辦法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(guī)定,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,制訂實施細則,全面指導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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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考試、錄取工作中出現(xiàn)特殊情況,須經(jīng)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。
(八)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,為嚴肅考試紀律、強化復試考核程序,各科目考試不論現(xiàn)場或線上均全程采用錄音錄像。
二、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
(一)根據(jù)考生提交的大學學習成績單,考核科目分數(shù)合格者進入復試。
學術學位:外語不低于60分,中、西方音樂史不低于60分。
專業(yè)學位:外語不低于60分,中、西方音樂史不低于60分,和聲、曲式分析不低于60分。
(二)所有考生應在2021年3月21日前上傳成績單原件掃描版(須蓋有學校公章,文件為pdf格式,文件名命名為“姓名+報考專業(yè)”)至chenkunxiang@xhcom.edu.cn,成績單需清晰。成績單審核通過后,由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辦理相應手續(xù)并參加復試。成績單模糊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。
三、復試時間、內容、要求及合格標準
(一)復試方式、時間安排
1.視頻考試
音樂教育專業(yè)應用鋼琴教學方向、鍵盤演奏藝術專業(yè)鋼琴方向、聲樂表演藝術專業(yè)美聲唱法方向、流行唱法方向的考生:按考試內容要求,錄制視頻,視頻命名為“姓名+報考專業(yè)”,于2021年4月10日12:00前通過百度網(wǎng)盤上傳并分享鏈接至chenkunxiang@xhcom.edu.cn。
2.線上即時考試
音樂教育專業(yè)應用鋼琴教學方向、藝術管理專業(yè)的考生:于2021年4月在視頻會議軟件“騰訊會議”進行所報考專業(yè)的實時問答考試。具體時間另行公布。
(二)復試內容與要求
因今年疫情原因,根據(jù)國家及廣東省考試院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,對考試方式和考試內容作適當調整,采取線上復試。具體考試內容與考試要求如下:
1.音樂教育專業(yè)應用鋼琴教學方向
(1)線上即時考試;
(2)鋼琴演奏:自選樂曲1首(風格任選);
(3)自彈自唱1首(風格自選);
(4)彈奏自己編配的樂曲1首。
考試要求:
(1)線上即時考試:使用視頻會議軟件“騰訊會議”進行所報考專業(yè)的實時問答考試;我校將提前組織考生進行網(wǎng)絡遠程考試測試和演練。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,并按要求完成測試工作,以便熟練使用設備、熟悉考試流程。測試工作非常重要,考生必須參加,具體時間另行通知;
(2)鋼琴演奏:自選樂曲1首,正式演奏前須先報曲目名。豎屏側身拍攝,演唱形式為獨奏,不得帶任何形式的伴奏。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不能離開畫面;
(3)自彈自唱1首(風格自選):自選自彈自唱作品1首。正式表演前須先報曲目名;豎屏側身拍攝。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不能離開畫面;
(4)彈奏自己編配的樂曲1首:演奏自己編配的樂曲1首,正式演奏前須先報曲目名;豎屏側身拍攝,演奏形式為獨奏,無需伴奏;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人臉、手指和樂器不能離開畫面;
(5)考試時不得使用外接音響設備。
2.藝術管理專業(yè):線上即時考試
考試要求:使用視頻會議軟件“騰訊會議”進行所報考專業(yè)的實時問答考試。我校將提前組織考生進行網(wǎng)絡遠程考試測試和演練。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,并按要求完成測試工作,以便熟練使用設備、熟悉考試流程。測試工作非常重要,考生必須參加,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3.鍵盤演奏藝術專業(yè)鋼琴方向:演奏曲目多首,總長度不少于40分鐘。
(1)不同作曲家練習曲2首(分別選自肖邦、李斯特、德彪西、拉赫瑪尼諾夫、斯克里亞賓、普羅科菲耶夫、斯特拉文斯基、戈多夫斯基、利蓋提);
(2)復調樂曲1首(巴赫平均律);
(3)奏鳴曲快板樂章(選自海頓、莫扎特、貝多芬、舒伯特);
(4)自選樂曲1首或多首(除巴洛克及古典風格以外的樂曲或中國作品,曲目風格不得重復,其中至少1首不少于12分鐘)。
考試要求:
(1)不同作曲家練習曲2首:根據(jù)復試報名時填報的曲目進行演奏,如不一致,則視為棄考;正式演奏前須先報曲目名;豎屏側身拍攝,演奏形式為獨奏,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人臉、手指和樂器不能離開畫面;
(2)復調樂曲1首:根據(jù)復試報名時填報的曲目進行演奏,如不一致,則視為棄考;正式演奏前須先報曲目名;豎屏側身拍攝,演奏形式為獨奏,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人臉、手指和樂器不能離開畫面;
(3)奏鳴曲快板樂章:根據(jù)復試報名時填報的曲目進行演奏,如不一致,則視為棄考;正式演奏前須先報曲目名;豎屏側身拍攝,演奏形式為獨奏,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人臉、手指和樂器不能離開畫面;
(4)自選樂曲1首或多首:根據(jù)復試報名時填報的曲目進行演奏,如不一致,則視為棄考;正式演奏前須先報曲目名;豎屏側身拍攝,演奏形式為獨奏;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人臉、手指和樂器不能離開畫面;
(5)考試時不得使用外接音響設備。
4.聲樂表演藝術專業(yè)美聲唱法方向:演唱聲樂作品6首(伴奏自備)
(1)演唱外國作品3首(包括歌劇詠嘆調和藝術歌曲,至少用兩種以上原文演唱);
(2)中國作品3首(1首為二十世紀初的藝術歌曲,2首為現(xiàn)代創(chuàng)作歌曲)。
考試要求:
根據(jù)復試報名時填報的曲目順序依次演唱曲目;每首作品演唱前須報曲目名稱與調高(例如:演唱曲目名稱:《你想要知道》(奧斯卡之歌)選自歌劇《假面舞會》;調高:G大調。豎屏正面全身拍攝,演唱形式為獨唱,可自備伴奏,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試過程中考生不能離開畫面??荚嚂r不得使用外接音響設備。
5.聲樂表演藝術專業(yè)流行唱法方向:演唱聲樂作品6首
(1)中國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1首(須清唱,曲目可參考《難忘的旋律》——中國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集);
(2)中、外流行歌曲3首;
(3)中、外音樂劇選曲各1首。
考試要求:
根據(jù)復試報名時填報的曲目順序依次演唱;其中中國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須進行清唱。每首作品演唱前須報曲目名與調高,如曲目名稱、順序與復試報名曲目填報順序不一致,則視為棄考。豎屏正身拍攝,演唱形式為獨唱,可自備伴奏,錄制畫面只允許出現(xiàn)考生一人,考生不能離開畫面。
所有參加錄制視頻考試的考生,須使用手機系統(tǒng)自帶的錄像軟件錄制音樂表演視頻(不得剪輯、修飾),考試必須在獨立、安靜、明亮、不逆光、無干擾的房間進行。不得在各類輔導機構提供的場所考試,否則取消考試資格。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(huán)境,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、更換視頻背景,否則取消考試資格。
考試桌面和考生周圍不能出現(xiàn)任何可能導致監(jiān)考人員判斷考生作弊的文字、圖案、材料、資料和物品;考生不得佩戴智能手表,不得穿戴智能設備和通訊設備,否則按作弊論處。
考生自行解決設備、網(wǎng)絡、用電等問題,因設備故障、斷網(wǎng)、斷電,視頻文件格式不兼容或質量出現(xiàn)問題導致考試中斷或考試無效的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(三)專業(yè)復試合格標準
音樂教育、藝術管理專業(yè)的合格線為80分,表演專業(yè)(鍵盤表演藝術、聲樂表演藝術)合格線為85分,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四、入學審查內容
我校將在入學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:
(一)音樂基礎知識審查
入學后3個月內,我校將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的有關要求,對錄取考生音樂基礎知識進行全面復查,復查不合格者,取消學籍。
(二)對身體狀況的審查
被錄取考生報到時需提供本人一個月內在“二級甲等”(含)以上醫(yī)院體檢結果(體檢表下載路徑: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官網(wǎng)→研究生招生公告),體檢不合格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五、錄取
(一)根據(jù)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(guī)模,按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(fā)展原則,擇優(yōu)錄取,確保質量、寧缺毋濫。
(二)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,方可錄取。
(三)考試期間及錄取后,發(fā)現(xiàn)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或錄取規(guī)定條件、考試違紀、身體健康和音樂基礎知識不符合錄取要求的,經(jīng)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后,不予錄取,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。
(四)為保證生源質量,我校有保留不錄滿計劃的權利。
六、其他
(一)本辦法將于考試前在本校網(wǎng)站和教育部指定網(wǎng)站上公布并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。
(二)擬錄取名單經(jīng)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后,將在校園網(wǎng)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,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;名單如有變動,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,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;公示結束后,按要求向教育部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,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“研招信息公開平臺”備案信息為準。未經(jīng)我校網(wǎng)站公示及“研招信息公開平臺”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。
(三)本辦法或考試時間如因疫情變化作出調整,以我校研究生部官網(wǎng)發(fā)布最新通知為準。
(四)疫情期間,因防疫形勢發(fā)生變化或由于考生因疫情導致考試延誤或缺考,研究生部不另行安排補考,并根據(jù)國家相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
(五)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舉報和監(jiān)督郵箱:xhjj2006@163.com,電話:020-39363338(紀檢)。
(六)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聯(lián)系電話:020-39363999。
(七)本辦法由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星海音樂學院
2021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