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公務員考試分數構成如何算?天津公務員考試分數構成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50%的比例合成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,尾數四舍五入。
一、天津公務員考試分數構成如何算
1.筆試成績
筆試成績(公共科目成績)由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按50%、50%的比例合成。專業(yè)技術類職位的筆試成績則由公共科目成績與專業(yè)科目考試成績按50%、50%的比例合成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筆試成績由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、申論、專業(yè)科目考試成績按40%、30%、30%的比例合成。
2.面試成績
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談的形式,也可采取結構化小組、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其他形式。面試滿分為100分,及格線為60分。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將不予錄用。
3.總成績
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50%、50%的比例合成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,尾數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處理。
二、天津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
(1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2)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間出生),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(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);
(3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
(4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5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(6)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7)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;
(8)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,非津生源應屆畢業(yè)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、學士及以上學位;
(9)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,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,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,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服務年限未滿5年(含試用期)且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,現役軍人,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,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,以及法律規(guī)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。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