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5日,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(wǎng)發(fā)布福建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,計劃錄用4543名公務員(含參公人員),來看詳情——

福建公務員省考公告時間

一、福建公務員公告時間匯總:
1月8日(周一)9:00—1月12日(周五)17:00報名;
1月9日(周二)9:00—1月15日(周一)17:00報名資格審查、專業(yè)資格的申訴審核;
1月17日(周三)9:00—1月19日(周五)24:00筆試確認,完成筆試確認后,方可取得筆試資格;
1月19日(周五)24:00之后無法修改考試地點;
3月13日(周三)9:00起下載打印準考證;
3月16日(周六)9:00—11:00《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》;
3月16日(周六)14:00—16:30《申論》;
3月17日(周日)9:00—11:00《公安基礎知識》,招考職位需要加試其他專業(yè)科目的,具體安排由招錄單位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(wǎng)(http://gwykl.fujian.gov.cn)另行公告;
4月8日公布筆試成績;
4月中旬組織全省統(tǒng)一面試,5月初完成體檢;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,體檢前按照職位要求先參加體能測評、心理測評。

二、福建公務員報考條件

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:
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
2.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在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間出生),按照有關政策規(guī)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,以招考職位公布的條件為準;

3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
4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;

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
6.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
7.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;

8.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;

9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
三、福建公務員不得報考或取消考錄資格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或取消考錄資格:

1.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
2.被開除中國共產(chǎn)黨黨籍的;

3.被開除公職的;

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
5.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;

6.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;

7. 在職公務員或參公人員(含聘任制公務員以及公示結束被確定為擬錄用對象的),現(xiàn)役軍人,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;

8.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;

9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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